去这些地方办事的小伙伴们注意了! 日前,我市交警部门正在全力推进“迎世园、保平安”凤城百日攻坚会战。在近期的行动中,市公安医院周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医院、医院周边就日均开具《违法停车通知单》余张。 注意!这些地方不能停车了针对辖区内学校、医院、商场周边人流量大、车流集中的路口和路段的违法停车行为,交警二大队部署警力,对违停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对违法停车较多的路段增派清障车,特别是对社区周边阻塞消防通道、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放车辆,及时清障。不定时间、不定频次,开展对违法停放车辆的查处行动,加大治理力度,对违停车辆依法进行劝离或开具《违法停车通知单》,对影响交通秩序的违停车辆,当场予以拖离。 注销车牌号车辆被拖走昨天下午,医院、医院周边违法停车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时,还在现场发现了一辆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且车辆信息存疑的轿车。当时,民警正在医院东侧治理违法停车,看到一辆灰色夏利轿车车尾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头悬挂着一块北京牌照。经核查,民警发现该号牌已被注销。核查车辆识别代码显示,无该车信息。民警随即将该车予以暂扣,将作进一步处理。 新闻加点料哪些属于违法停车?面临怎样处罚?近日的新闻媒体报道中,关于违法停车面临怎样的处罚,我市交警相关部门是这样解释的1、机动车违反停放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均罚款元,可拖移机动车。 2、机动车违反停放规定且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机动车临时停车规定且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均罚款元,可拖移机动车。 3、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临时停车或停放的,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罚,罚款元,扣3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依据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依据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位驾驶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咱唐山的司机朋友增强交通法规意识,坚决摒弃违法停车行为!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编辑:大朵 从这里了解精彩唐山 唐山广播电视报 赞赏 长按白癲风最有效治疗偏方北京有专治白癜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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