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河北这10类人快去登记户口 为切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行意见》,这些人也能上户口了。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凭《出身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依照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出身医学证明》未注明父亲信息的,需一并提供医疗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办理《出身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本人或其监护人可申请办理《出身医学证明》,凭《出身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依照《河北省〈出身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没法获得《出身医学证明》的,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凭本人或其监护人书面申请、民警调查报告、医疗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应按规定补办收养手续或办理收养公证,凭《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对没法获得《收养登记证》和收养公证书的,公安派出所应在收集、核对被收养人DNA信息后,凭收养人书面申请、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民警调查报告等材料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与户主关系登记为“其他”。 本地因历史缘由构成的无户口人员 本地因漏登、漏录、毛病注销等历史缘由构成的无户口人员,有原始户口登记资料的,凭原始户口登记资料等材料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没有原始户口登记资料的,凭本人或其监护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证明、民警调查报告等材料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因婚嫁被注销户口的妇女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后,可凭本人书面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政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被宣布失踪或宣布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失踪或宣布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凭人民法院撤消宣布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可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可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具有我国国籍的无户口人员,凭《出身医学证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没有《出身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医疗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其他无户口人员 其他缘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解决办法。 我省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实行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实行意见规定履行。 (信息来源:河北) 白癜风医院北京中科医院正规吗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beishengzx.com/hbmt/76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