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0年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管理单位奖励补助经费的公示 文章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文章发布时间:00年11月7日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16号)和省科技厅《关于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省科技厅委托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年1月1日至00年9月30日期间在“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登记的开放共享服务合同或协议进行了审核,根据“对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管理单位,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0%、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政策规定,对符合审核标准的14家提供开放服务的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给予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奖励补助经费。 现将河北省-年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拟奖励补助单位及经费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从00年11月7日起至00年1月3日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炜辉- 附件:00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拟奖励补助单位及经费明细表.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00年11月7日 附件内容: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beishengzx.com/hbmt/1273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