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我厅组织了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部分受检不合格企业在限期内进行了整改。经审查,其中24家合格、5家不合格、6家申请注销(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 公示期间如对整改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厅城市建设处进行举报或反映( 附件: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企业整改结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3月10日 THEEND 声明:本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行业资讯|政策解读 信息交流|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人事猎聘 更多精彩内容,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