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冀财税〔〕3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税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国家税务总局雄安新区税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授权,我省资源税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方案(见附件1),已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政策自年9月1日起施行。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的《河北省矿产资源税实施办法》(冀财税〔〕68号)同时废止。现将具体政策通知如下,请各级财税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税额标准 《资源税法》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本省相关资源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税额)按《河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二、计征方式 《河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地热、其他粘土、砂石、矿泉水、天然卤水、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其他税目实行从价计征。 三、减征免征政策 (一)纳税人开采销售共生矿,共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生矿减征10%资源税;未分开核算的,按共生矿和主矿适用税目从高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二)纳税人开采销售伴生矿,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伴生矿减征30%资源税;未分开核算的,伴生矿按主矿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三)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额的20%减征资源税,但减免额最高不超过其遭受重大损失当年资源税应纳税额。单户企业损失额在万(含)以下的,授权省税务局核准后执行减免政策;损失额在万至万(含)之间的,授权省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核准后执行减免政策;损失额在万元以上的,由省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工作配合机制 各级税务部门要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资源税工作配合机制,做好共生矿、伴生矿等有关认定工作,共同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
附件:河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年8月31日 点击下方下载附件 编辑 哲企业管理 哲事业平台 -MORE 推荐阅读- 哲·政府会计: 1、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哲政策 2、关于《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调节表》的分析理解|哲实务 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从27个方面指导报表编制|哲研究 4、政府会计制度核算中难点问题及对策研究|哲研究 5、政府会计实施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凭证及报销附件模版|哲实务 哲·预算管理: 1、原创:全面预算管理的九大内在逻辑|哲研究 2、企业预算管理中需要理顺的十大关系|哲研究 3、基于平衡计分卡的企业预算考核体系探讨|哲研究 4、原创:新时代民营集团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哲研究 哲·公司治理: 1、原创:”哲”公司管理系统模型及体系(连载1)|哲观点 2、原创:“哲”公司管理系统之公司战略(连载2-1)|哲观点 3、原创:“哲”公司管理系统之公司战略(连载2-2)|哲观点 4、原创:“哲”公司管理系统之目标与计划(连载4-1)|哲观点 5、原创:“哲”公司管理系统之目标与计划(连载4-2)|哲观点 6、原创:“哲”公司管理系统之目标与计划(连载4-3)|哲观点 7、原创:“哲”公司管理系统之目标与计划(连载4-4)|哲观点 8、原创:建设财务管控体系(连载3-1)|哲观点 9、原创:建设财务管控体系(连载3-2)|哲观点 10、原创:建设财务管控体系(连载3-3)|哲观点 11、原创:哲观点·公司系统思维导图 12、原创:财务视角下民营企业集团化管控路径 哲·财税筹划: 1、原创: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亏损如何弥补|哲筹划 2、原创: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及其支出管理|哲筹划 3、原创: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到政府补助的财税处理|哲筹划 4、原创:企业纳税筹划研究|哲实务 5、原创:资产业务分拆,鱼与熊掌兼得|哲研究 6、原创:基于价值管理的控股公司利润分配抉择|哲研究 7、原创:置业公司以地易房的财税处理|哲筹划 哲·顾问咨询 1、原创:房地产公司税前扣除项目指南|哲税务 2、原创: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研究|哲研究 3、原创:中小企业并购的估值定价策略(5-1)|哲研究 4、原创:中小企业并购的估值定价策略(5-2)|哲研究 5、原创:中小企业并购的估值定价策略(5-3)|哲研究 6、原创:中小企业并购的估值定价策略(5-4)|哲研究 7、原创:中小企业并购的估值定价策略(5-5)|哲研究 哲企管平台 邮箱:STCM .COM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beishengzx.com/hblt/1239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