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财政局 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了壮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人才队伍以及进一步充实和优化评审专家和人员结构。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部分专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现向全县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且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均可报名。 第六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专家填写《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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