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市民反映,市区道路两旁经常会出现车辆随意停放的现象,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更影响了市民的安全出行。记者针对违章停车一事,向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2月18日至3月17日(每天上午7时至晚7时),交警支队针对违章停车现象进行大力整治,截止到18日上午11时30分,共查获违法停车例。现场:占用盲道、未停泊在规定车位上的车辆被贴罚单 18日9时45分,记者跟随执勤交警来到瑞兴路秀兰尚城南门,在“逆向停车,违者抓拍”指示牌前记者发现,一辆红色轿车逆向停放在路旁的停泊车位上。执勤交警立即拿出相机进行拍照取证。 (瑞兴路 逆向违章停车) 交警对违章停车进行处罚治理,多位市民纷纷点赞支持。家住秀兰尚城的张先生向记者介绍,秀兰尚城瑞兴路前停泊车位很多,且多设于自行车道内,许多轿车逆向驶入自行车道,停放在停泊车位上,给行人安全出行带来不便。 随后,记者前往朝阳北大街路段。一位执勤交警正在对一辆占用慢车道的机动车进行贴条、拍照取证。 (朝阳北大街 违章占道停车)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一些违停机动车陆续开走,未开走的违停车辆均被贴上了罚单。 医院前的百花东路,由于道路并不算宽敞,医院地段,车流量较大,经常出现“因停致堵、因停致乱”的现象。 (百花东路违停车辆) 记者看到,此路段不仅慢车道上有多辆机动车停放,人行道上也停放着许多机动车辆,道路十分拥堵。在记者步行的米路段中,就有7辆机动车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且占用盲道。违规停放在慢车道的机动车更是数不胜数。(百花东路) 违法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半天时间,交警支队共查获违法停车例据悉,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从年2月18日至3月17日(每天上午7时至晚7时),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截止到18日上午11时30分,共查获违法停车例 重点路段:复兴路、天鹅路、七一路、五四路、东风路、百花路、裕华路、天威路、三丰路、长城大街、恒祥大街、瑞祥大街、阳光大街、朝阳大街、向阳大街、乐凯大街、创业路。 重点部位: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高铁站、客运中心、火车站(东、西)广场、市区各大型商业网点周边道路。 重点整治违停车辆: 不在规定停泊车位停车的机动车。 在规定停泊车位逆向停车的机动车。 占用机动车道、慢车道、盲道的机动车。 记者/赵莹 通讯员/白秋媚 责编/燕小静 声明:燕赵都市报冀中版新媒体出品,欢迎分享,禁止转载! ----------END---------- 我们看保定保定看这里 领导说了,您点一个“”,小燕的工资就涨一毛!求zan求鼓励!↓↓↓专治白癜风的医院北京白癜风的治疗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beishengzx.com/hbzx/72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