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解决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不便利的问题,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决定自年7月1日起,在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 当事人在上述六省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其中,在河北、安徽、山东、贵州受到处罚的,还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上述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 此次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现场做出的罚款处罚,且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是处罚地所在省份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情形。银行营业网点代收交通违法罚款后,向当事人出具已缴款证明;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后,可查询缴款记录或打印缴款成功界面、缴款凭条留存。 车务通提醒您:虽跨省异地缴纳罚款比以前更加方便了,但还是要提醒各位车主交通违法害人害己,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避免交通违法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 信息来源于河北交管网 推荐阅读 车务通热帖北京白癜风哪里看好白癜风医院南昌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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