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京泽企服” 据了解,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确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海南6个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截至目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已扩大至15个地区。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确定的试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并于每月末报送试点情况总结。 3月1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具体试点工作内容的通知,内容如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鲁建许字〔〕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办市函〔〕93号)文件部署,为扎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我省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时间 年3月15日至6月30日。 二、试点内容 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我省将受理和审批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包括重组、合并、分立)。试点下放审批权限的资质类别详见附件。在国家出台新的资质标准前,按照现行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三、审批要求 (一)申报途径。企业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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