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伏休以来,河北省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围绕休渔管理任务目标,严格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信息周报等措施,不断加强海陆联查、部门协作力度,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伏休期间,全省共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辆次、执法船艇艘次,检查渔港及码头个次,市场个次,清理违规网具余套(张),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3件,休渔秩序总体良好。 一、严格依港管船,提升监管效能。通过采取日常监管、专项巡查、定点蹲守等方式,对渔港及渔船停泊点所有渔船进行动态监管,制作伏休管理台账,全方位监管应休渔船。特别是唐山滦南县以及沧州黄骅市在辖区主要渔港设置拦河铁链、拦河索等设施,有效防止渔船违规出港作业。加强对省外异地休渔渔船的监管,省厅组织相关市县主动与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开展了管理协作,并多次带队赴山东、浙江等地进行实地核查。 二、坚持海巡陆查,严打违捕行为。首次在休禁渔方案中明确对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扣减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提高渔船违法违规成本。组织开展全省海陆联合执法行动4次,对交界海域、违法行为高发海域以及重点渔港等进行全覆盖、高强度巡查。各地不断加大海陆执法力度,针对渔船夜间偷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不定期进行夜间突击执法,有效震慑了违捕行为。海蜇专项捕捞期间,各地严格落实专项捕捞许可管理,逐艘检查,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和定点上岸制度,确保了海蜇专项捕捞圆满实施。 三、密切执法协作,消除监管盲区。组织各地严格落实冀辽津鲁海上执法协作机制和《河北海警、渔政海上渔业执法协作配合办法》。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和北戴河暑期安保期间,协调海警部门和相邻省市渔政机构加大巡航检查力度,确保了重点海域休渔秩序稳定。针对冀津交界海域休渔秩序、异地休渔管理等问题,多次与天津市渔业渔政部门沟通,就海上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组织开展海陆联合执法行动4次,有效维护了交界海域休渔秩序。 四、创新执法手段,延伸执法链条。河北省休禁渔办公室充分发挥省级渔船船位监控系统作用,实时监控全省渔船船位并有关地区通报。秦皇岛市依托信息化指挥系统,成功拦截了欲离港渔船70艘,唐山市、沧州市推进渔港视频监控布点,大幅提升执法效率。针对禁渔期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问题,各地联合市场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对辖区内水产品批发市场、商户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形成了从源头到市场的全链条闭环打击。 五、结合休渔管理,狠抓安全生产。休渔期间,各地共组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余次,检查渔船余艘次,整改隐患余处,查处违反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渔船40余艘次。8月份全省集中开展海洋渔船船名标识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对不符合渔船标识管理有关规定的,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并逐艘督促整改到位。各地持续开展渔业无线电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落实到位。 六、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并借助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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