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指引》的通知,现将通知节选如下: 第一章备案条件 第一条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在现代农业产业领域内,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从事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具有持续开展农业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且技术创新与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对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水平和规模,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小企业。 第二条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所属行业: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型肥药、农资农机制造、农业信息装备、农业资源开发、种子种苗以及高效种植养殖、农业科技服务等行业。 第三条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注册后,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含2年),具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和监督制度,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 (二)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含量在本省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企业具有稳定的科技创新团队,其中专门从事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的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 (四)企业设有专门研发机构,具有长期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能够开展合作研发活动。 (五)企业能保持稳定的科技研发投入水平,年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六)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年销售收入万元以上,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七)企业具有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经济发展带动作用显著。 第二章申报与备案 第四条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实行备案制,程序如下: (一)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市科技管理部门。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企业存在涉嫌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他刑事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市科技管理部门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科技厅备案为省级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三)备案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等级证明; 3、近三年企业取得的知识产权、新产品或新技术等证明材料; 4、近三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5、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情况表。 第五条已认定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涉农企业,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填报申报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后直接备案为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第六条申报备案时间。每年组织申报备案两次,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 点击“阅读原文”打开新页面 赞赏 长按白癜风复发怎么办北京白癜风医院哪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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