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分为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和报名数据核查汇总四个阶段进行。年11月19日前须完成考生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11月25日至29日考生网上申报,12月1日至5日现场确认,12月6日至15日报名资格审查和报名数据核查汇总。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各阶段具体起止时间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范围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五)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各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按教育部要求,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地报名。三个专项计划资格条件及认定办法将按照教育部年规定另文部署。 2.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我省上述报名条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2)家长具有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资格审查实行“三人审核、两级负责”制度,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时,由审核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三人审核签字,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报名的随迁子女进行逐一全面审核。如考生在户籍省重复参加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信息。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等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7.已在外省参加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四、报名方法 (一)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考生就读地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与户籍地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市内跨县是否可以报考,由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拟申请享受年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职职工应有单位的介绍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民政部门的介绍信;社会考生应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 (二)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凭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凭有关证件,在居住地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艺术类包括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舞蹈类、美术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其中,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联考。 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 (四)高职单招所有招生专业均采取招生院校联合考试方式(简称联考单招),按考试类别进行。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负责命题和组考工作,相关院校参与实施。报考普通高考单招专业的考生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报考对口高考单招专业的考生选择“对口类”。其中,“对口类”考生只能报考与本专业相对应的对口考试类,如报考对口高考单招以外的专业须按“统考”报名。 考试类的选择、缴纳高职单招报考费、考试时间和安排等内容另行通知。 高职单招计划分列为普通高考单招计划和对口高考单招计划两部分,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一、二志愿均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五、报名安排 报名工作须在省审核备案的报名点进行。各市要按照《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及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冀教考信[]4号)的要求,加强此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 (一)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 各市应根据本地实际,尽早安排考生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工作。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要求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要使用省统一配发的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出生年月等信息。考生身份证信息于11月20日18时前上传至省教育考试院。 (二)网上申报 已采集身份证信息的考生于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北京治疗白癜风怎么治北京比较好白癜风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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