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以"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为重点。 二、招考岗位 高教、科研、实验、医疗、医技、药剂、护理、会审计、图书档案、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法律等管理岗位。 三、招考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政治系件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应聘专业教学、科研、医疗岗位的,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实验、工程、其他卫生技术等岗位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护理岗位适当放宽。 3、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后作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比如,男性身高cm以上,女性身高cm以上;任意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不低于4.9)。 5、年龄条件:应聘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35件周岁以下;应聘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i应在45周岁以下。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四、福利待遇: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 1、职业地位:文职人员是军队编制岗位上的非现役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文职人员与军人政治上同等对待,工作上同等重要,生活上同等关心。 2、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硕士研究生工资-元/月,博士研究生工资-元/月。 3、住房保障: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增发住房补助。文职人员可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4、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给予医疗补助。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5、子女教育:大学办有5所幼儿园,其中全军示范园1所、重庆市示范园1所,文职人员子女可以享受优质学前教育。 6、其他福利::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因私出境、交通补助、健康体检等福利。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育管理 入职宣誓∶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应当进行宣誓。 着装仪容∶按照规定配套穿着文职人员服装、佩戴标志服饰。在军队工作期间不得文身。 军事训练∶根据需要开展队列、军事体育等训练活动,通常不参加早操,军事体育训练成绩仅作为文职人员晋级、考评的参考依据. 因私出境∶每年可以因私出境两次。 六、招考程序 应聘人员应按照军队规定的招考程序,按时参加网上报名、统一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具体要求以军队人才网发布信息为准。 陆军军医大学年招考岗位计划等招聘信息将在军队人才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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