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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两种山,一种是自然界的山,一种是人生的山。我偏爱爬人生的山。我的书已经销售出.5亿本,按每本.5厘米的厚度计算,将它们叠置,相当于余座珠穆朗玛峰。这两天,《人民日报》一位记者采访我,她对于我一个人写《童话大王》半月刊写了24年感到不可思议,我说这源于我有隐形的翅膀。 其实,所有人出生时,都拥有隐形翅膀——想象力,但是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加,绝大多数人的隐形翅膀会和主人分道扬镳。没有想象力这双隐形翅膀,人就不能飞跃事业的巅峰,一生只能重复前人发明的知识,不能进行创造性劳动。 我的隐形翅膀是我的小学老师赵俐给我保留住的。记得二年级一次上课时,赵老师推荐我们看一本童话书,它的作者是张天翼。当时我正处于急于摆脱胡思乱想也就是想象力的年龄段,那时我回家对弟弟妹妹说得最多的话是“幼稚”。如果你对别人经常说“幼稚”两个字,这就是你的想象力即将离开你的危险信号。换句话说,你已经到了人生最危急的关头:当能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人还是当终生重复前人知识的人。我看了张天翼的这本童话,我觉得他比我还胡思乱想,而且他还把自己的胡思乱想出书了!从此,我的想象力再也没有离开过我,使得我终生拥有了隐形的翅膀。好的童话就像一把锁,能锁住孩子想象力的隐形翅膀。 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 我庆幸自己拥有想象力的隐形翅膀,她帮助我一个人写一本名叫《童话大王》的半月刊长达24年,她帮助我创造了皮皮鲁、鲁西西、舒克和贝塔。最有魅力的往往是肉眼看不见的东西,比如想象力。想象力给你插上隐形的翅膀,使你成为能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人,飞跃人生事业的巅峰,一览众山小。 他们一家有时比赛穿衣服,有时比赛穿鞋子……作者的爸爸总结了很多节约时间的好办法:扣扣子从面开始扣;衣服、袜子、帽子都放在固定的地方;把鞋带系松一点……作者向爸爸学习,在周五晚上就安排好周六周日的工作。笫二天,按时间有条理地做事,省下来的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所以作者成绩很好,而且第二课堂又特别出色,真让我羡慕不已! 这篇文章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讲效率,拖拖拉拉就会失败。回想我以前写作文,总不专心,写一篇文章写几句,就和别人聊几句,一篇文章下来,用去两个小时有多。而且时间用去了,可作文却没写好,有时还要被老师罚我重新写一遍呢。 妈妈经常批评我做事不讲效率,但我却是“意见接受,行动照旧”。所以总不见我有什么事是成功的,就拿这次的数算比赛来说吧,比赛前还跟同学夸下海口,说一定会赢他。比赛时,我发现他早就口算完,在仔细复查了,我却还有很多题没写完呢。成绩出来后,跟那个同学一比,真是望尘莫及啊,羞愧得我真想找个洞钻进出呢!嗨,都是拖沓这家伙拖后腿,我必须扔掉它! 记得周老师常鼓励我说:“快!快!快!不要像个老太太!”她讲课时还说,现在的社会是个讲求效率的社会,快人一步,理想达到。她不批准我参加学校的篮球训练是因为我做事拖沓,连作业也不能按时完成,要是我能合理安排时间,学会快速把事情办好,就一定能挤出时间去参加学校的训练。我听了,就像加满油的车子,充满了动力。我想,既然文中的小作者能学习训练两不误,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我也能行!我就向他学习,事事讲求效率,一定能跟我的挚爱——篮球天天在操场上并肩作战的。每个孤独的人,都渴望被需要。韩愈有言:“不知言之人,乌可与言;知言之人,默焉而其意已传。”于是,非常神往“默焉而其意已传”的“知言之人”的境界。 然而,谈何容易! 波兰作家雅-伊瓦什凯维奇说“谁若真想探究肖邦音乐的精神,理解肖邦音乐跟波兰有着何等密切的联系,谁就应悉心体会欧根·德拉克洛瓦所谓的蔚蓝的色调,它是波兰景色和在这大平原上诞生的艺术家的音乐的共同色调”,有几人真正领会得?王熙凤的“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的八面玲珑又有几人做得到?舒婷表述了“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的爱情观,同时她又明白“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魏征之所以能够让唐太宗一再纳谏,烛之武之所以能够“退秦师”,蔺相如之所以能够完璧归赵并且在渑池之会上争胜,与他们都是拥有三寸不烂之舌的“知言之人”大有关系! 这些音乐语言、文学语言、政治语言、外交语言,还都在人类语言的范畴,即使不能一目了然,反复揣摩总能得之。 面对非人类的语言,你能否做个“知言之人”呢? 竺可桢的《大自然的语言》熟悉吗?“几千年来,劳动人民注意了草木荣枯、候鸟去来等自然现象同气候的关系,据以安排农事。杏花开了,就好像大自然在传语要赶快耕地;桃花开了,又好像在暗示要赶快种谷子。布谷鸟开始唱歌,劳动人民懂得它在唱什么……花香鸟语,草长莺飞,都是大自然的语言。”你若“知言”,可以未雨绸缪。 刘亮程的《今生今世的证据》熟悉吗?“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村里的这些,都会说话,你若“知言”,那村庄就还是你的村庄。 劳伦斯《鸟啼》熟悉吗?“当大地还散落着厚厚的一层鸟的尸体的时候”,鸽子、斑鸠、画眉纷纷开始了它们的啼叫。作者明白:“无论人们情愿与否,月桂树总要飘出花香,绵羊总要站立舞蹈,白屈菜总要遍地闪烁,那就是新的天堂和新的大地。”这些鸟儿都是“向死而生”的主儿。你若“知言”,你对生活的感悟力就会不同寻常。 周晓枫的《斑纹》熟悉吗?蛇因为诱惑夏娃偷食禁果而被上帝惩罚,没有声带,没有听力,没有好的视力,没有四肢而只能用肚子行走。当他们的鳞环叠合在一起时,振动起来就像响板——这是一种罪恶的音乐,因为常常是发出攻击的前奏。如果你不“知言”,会有性命之忧。 其实,只要有心,有识,你就可以由“不知言”而“知言”。 做个“知言之人”,真好! 我一直相信,人在极端环境下所爆发出来的求生欲,往往不是来源于「我还没活够」,而是来于「还有人在等着我去照顾」。 看完《南极之恋》,我更加相信了这个道理。 一个傻兮兮的没有户外生存经验的土豪,凭什么能在南极经历过各种磨难还能生存下来? 就凭他有喜欢的人,就凭他被需要。 你也许觉得这是在开玩笑,那就当开玩笑吧,反正命运跟我们开过的玩笑也不少。 如果你也曾孤独过,你就会明白,「被需要」的感觉是有多好。 在无数个深夜,你曾拿起手机,想找喜欢的人说话,但你拿了又放,写了又删,发送又撤回,因为你怕。 你怕一厢情愿。 你怕你需要对方,但对方不需要你。 你是如此的怕打扰,以至于就连发一句“打扰了”,也觉得这句话本身也是一种打扰。 你是一根蜡烛,愿意用生命为她燃烧。 听起来很美。 但不凑巧的是,她的生活灯火通明,根本不需要被你这点微弱的烛光。 孤独,是烛光无处安放;相爱,是彼此燃烧照亮。 每个孤独的人,都渴望「被需要」。 在《无问西东》里,黄晓明抱着毁容的章子怡说了一大段情话,很多人被那段话所打动。 但我印象更深的却是黄晓明的另一句台词:「我有需要照顾的人」。 对一个人表达爱意,当然可以用千言万语,但如果仅用这一句「我有需要照顾的人」,也足够了。 《南极之恋》里也有很多戳动人心的台词,这些台词也在诠释什么是「被需要」。 比如男主富春对女主如意说的那句:「如意,我回来了」。 这句话太平淡,平淡到像樱桃小丸子的那句「我回来了」。 但正是这句话,给人一种回家的感觉,家是很暖的地方,而在南极,恰巧需要这份暖。 他每天出门寻找希望,后来才发现,屋子里的她才是希望。 所谓彼此牵挂,无非是外面的他想回家,里面的人在等他。 又比如「我怕风停,因为风停了就没声音了;但我又怕起风,风一起,身后的脚印就没了」。 这句台词把孤独和无助诠释得淋漓尽致。 在不见人烟的南极,你能听到的几乎只有风声,于是你希望有风作伴。 但是风一起,你又怕脚印消失而找不到回去的路。 这是一个矛盾。 所有的孤独患者都有这样的矛盾,他们的精神世界就像南极一样荒芜冰冷。 你渴望找一个人去化解孤独,但又怕找错了人,反而会更加孤独。 男女主角就是在这样一个孤独的环境里互相取暖,他们因为求生而走到一起,又因为走到一起而坚定了求生。 这部电影很暖,因为诠释了相濡以沫。 这部电影又很冷,因为相濡以沫的人最终还是要面临一个选择:要不要相忘于江湖? 世间最残忍的事,不是让你失望,而是先给你希望。 去看这部电影吧,如果你此刻幸福,看完你会更加珍惜。如果你此刻孤独,看完你会向往幸福。 愿你早日找到需要照顾的人,也愿你能早日被人照顾,更愿你从此不再望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年9月27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年5月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第五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不得向招标投标当事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招标投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第七条 招标人是依据本办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搞虚假招标,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时,必须同时拟定项目的招标方案,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方案的内容包括: (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拟采用自行招标和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其他有关内容。 项目批准后,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所批准的招标方案等情况。 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确需对招标方案作出调整的,应当到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第九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 (一)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他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三)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四)其他原因不适宜招标的。 第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因特殊情况可以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先行开展招标活动,但应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 (二)对专有技术和专利权保护有特殊要求的;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限制的; (四)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 (二)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三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三)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在向项目审批部门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一并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一)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二)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三)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四)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各类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范围应当在招标代理合同中具体载明;招标代理机构超越代理权限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通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第十七条 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预审公告中载明预审后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数量范围,并按照排名先后或者得分高低选择投标人;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预审公告没有载明数量范围的,招标人不得限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资格预审可以采用强制性标准法,也可以采用定向打分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规模、数量、标准和主要技术要求; (三)投标报价清单; (四)评标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五)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 (六)进行资格审查的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要求投标人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以及正、副本的份数; (九)开标的时间、地点; (十)投标有效期; (十一)合同主要条款; (十二)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等和另编的标底造价都应当控制在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范围之内。 第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自行确定招标项目是否设置标底;需要编制标底的,应当由招标人组织编制。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条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最近三年的资信和履约情况; (三)相应的业绩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后,招标人应当签收,并出具收到书面证明。 投标文件应当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 书面证明应当载明签收的时间、地点、文件数量和签收人姓名等内容。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二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三条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其代理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开标,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开标过程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和数量; (二)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三)参加开标的单位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名称及其投标报价; (五)应当记录的其他事项。 开标记录由主持人和其他在场的有关人员签章确认。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 (一)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三)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四)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五)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六)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七)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八)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九)其他应视为废标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二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九条 评标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公平、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且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第三十条 省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评标专家实行统一管理,评标专家按下列程序产生: (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评标专家申请登记表; (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查; (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定评标专家候选人; (四)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供的评标专家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河北省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专家库,其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百人。 *注:本条中关于“评标专家资格认证”的行政许可项目已被《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二批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发布日期:5年月9日 实施日期:5年月9日)废止。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对各种奖项的加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规定,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二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相应投标: (一)开标时合格投标人不足三个,没有达到预期的竞争性; (二)所有投标报价都超过标底的上限,招标人无力承受的; (三)所有投标人在实质上都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进行招标。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对项目内容或概算进行调整,经项目审批部门同意后,重新进行招标。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个,并标明排列顺序。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六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二)实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评标标准和办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四)评标报告; (五)中标结果。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七条 投标人拟将中标项目分包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招标人不得为投标人指定分包单位; (二)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三)分包的内容为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四)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都不得向对方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以及虚假招标、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而未经核准的,或者未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省重点建设项目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进行邀请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的,或者提供虚假招标公告、证明材料的以及招标公告含有欺诈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不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的,或者招标公告中有关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的规定明显不合理的以及招标公告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中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或者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 (二)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三)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 (四)非法干涉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以及开标、评标、选定中标人的; (五)违法向招标投标当事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的; (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七)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由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其管理权限决定。本办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和使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资金的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按规定聘请律师就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提供咨询,制作相关文件,以及就招标文件最终文本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 第五十条 本办法颁布前有关招标投标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2年月日起施行。 -END- ?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推荐阅读 、一槌定音!最高法明确女职工退休年龄! 2、税务局答复:对律师事务所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最高法:开发商破产后,购房户对不满足交房条件的房屋享有取回权 4、高院判决: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借款,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5、最高法判定:买房人可以同时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和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6、最高法裁定:对违章建筑性质的认定,不宜笼统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处理 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住建法律”加为星标或点击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 法律优质公号推荐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民法典帝国最高审判研究↙点击“阅读原文”,积极提升自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beishengzx.com/hbly/1371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