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指出,雄安新区要“建设高端人才集聚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选调一批优秀干部人才,充实新区工作力量,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共选调工作人员58名。 1.面向全国选调工作人员52名。其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22名,包括:党政办公室8名、规划建设局6名、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管委会8名;直属事业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30名。 2.面向省内为新区直属事业单位(接待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德才素质良好,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业绩突出;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年7月31日(含)。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年8月3日9:00至8月18日17:00,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网址: (二)综合素质测评。年8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笔试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公文写作水平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等。各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选调名额与资格复审人选的比例为1:3,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年9月8日9:00至9日17:00,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报名表》扫描件(从报名网站下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性质及工作经历证明; 5.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谈比选。 (四)面谈比选。年9月12日至13日进行面谈比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察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设专业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40%+面谈比选成绩×60%;需增加专业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面谈比选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 (五)考察。新区组成考察组,根据总成绩到初步人选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由新区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七)公示及办理入职手续。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河北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按照成绩顺延递补。 五、政策待遇 选调到新区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局和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管委会的,保留原有身份,按照新区聘任制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任合同,实行聘任制、年薪制。选调到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和接待服务中心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新区机关聘任制工作人员确定。 六、其他事宜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费用,热诚欢迎有志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干部人才踊跃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雄安新区纪工委公开选调专用监督举报(非工作时间可短信举报或语音留言)。 网上举报: 监督举报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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