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关于国家及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中选 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做好国家及我省集中采购中选同通用名药品挂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有意愿在我省挂网的属于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同通用名药品及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评价药品中选同通用名药品均可申报。国家谈判仿制药品也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请于12月30日17:00前,在我省药采平台申报药品资质和价格。 三、申报方式 各相关企业登陆“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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